住建部住房买卖合同出卖人(签章):买受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住建部住房买卖合同6篇,供大家参考。
住建部住房买卖合同篇1
出卖人(签章):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出让方式取得位于江永县火车站新城区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为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业“用地,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土地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江永县火车站新城区农副产品交易中心“。
第二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项目中的:第栋第号。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属框架剪力墙结构,层高为3米,该栋建筑建筑层数为3层。
该商品房阳台是【封闭式】【非封闭式】。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建筑面积共210平方米,其中:套内面积平方米,公共部分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平方米(以房管部门实际测量为准)。
第三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建筑面积计算商品房价款,该商品房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元,总金额计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上述房款不包括办理产权、土地分户等税费、契税、维修基金、也未包括办理银行按揭相关手续费用和水、电、气、通讯等开户费用。
第四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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