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秋季招生简章范文小学一年级招生简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新泰市教育局2014年初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有关规定,现将我校2014年小学一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小学生秋季招生简章范文8篇,供大家参考。
小学生秋季招生简章范文篇1
小学一年级招生简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新泰市教育局2014年初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有关规定,现将我校2014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安排公布如下:
一、招生对象
年龄满六周岁以上(2008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且有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范围
矿区户口、矿工子女、学校驻地周边农村户口的适龄儿童。
三、报名时间
2014年6月21、22日(周六、周日)二天。 上午8:00”11:00 下午2:30”5:30
四、报名地点
新甫实验学校教导处(北教学楼三楼)
五、报名办法
1、提交的有关材料:户口本、出生证、儿童预防接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生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2、咨询电话:7842643
新泰市新甫实验学校 2014年6月
小学生秋季招生简章范文篇2
一、招生报名对象
年9月1日”3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二、招生报名范围
1.家庭常住地址在兵圣路以东,花苑路以南,孙武路以东,乐安大街以南,长安路以西,潍高路以北的常住居民直系子女。
2.第一条规定区域内居住的符合招商引资、引进人才、商贸兴县、外来务工、军转相关政策的外来人员直系子女。
三、报名所需材料
(一)常住居民直系子女入学需提供如下材料: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括'地址页、索引页、儿童个人户口页“三项内容);
(2)《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和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括'房屋产权人、房屋地址“两项内容);
(3)父母其中一方的单位介绍信(单位、村委或社区介绍信);
(4)幼儿一寸彩色照片2张。
注:幼儿父母无房而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的,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如下材料:(1)幼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括'地址页、索引页“两项内容);(2)父母无房证明(携父母两人身份证到县房管中心开具)。
(二)非常住居民子女入学需提供如下材料:
1.县外民营经济从业人员子女:(1)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内一年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原籍户口簿和现居住地三年期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3)流出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婚育证明》和流入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已纳入计划生育管理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4)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5)父母从业所在的管理机构介绍信;(6)幼儿一寸彩色照片2张。
2.外来投资人员子女:(1)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内一年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原籍户口簿和现居住地三年期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3)流出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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