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总结报告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是中央提出、高检院积极推进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检察机关充分发挥监督职能的一项重要举措。双峰县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总结报告3篇,供大家参考。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总结报告篇1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是中央提出、高检院积极推进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检察机关充分发挥监督职能的一项重要举措。双峰县院认真贯彻中央和高检院的文件精神,在依法惩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以及其他犯罪,推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构建和谐社会的法治环境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目前'两法衔接“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影响了对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打击力度和效果。
一、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现状
2001年国务院出台了《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为保证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依法惩罚犯罪,提供了强有力的依据。2011年国务院法制办等部门又联合制订了《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双峰县院以此为契机,经过近几年的不断努力和实践,两法衔接工作逐步迈向正轨。
(一)两法衔接机制不断完善
为落实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和精神,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各行政执法机关都单独或联合制定了有关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一系列制度。双峰县院根据国务院、上级检察院的规定和要求、以及与公安、监察、政府法制办、商务等部门会签的意见,于2009年7月31日与县公安局、县政府法制办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正式建立了行政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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