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路合同甲方:乙方:根据工程需要,甲方需修建一条路面宽4.5m工程车辆进出铺架基地的运输通道,道路自S333省道既有路口扩宽引入。道路经过宁阳县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修路合同3篇,供大家参考。
修路合同篇1
甲方:
乙方:
根据工程需要,甲方需修建一条路面宽4.5m工程车辆进出铺架基地的运输通道,道路自S333省道既有路口扩宽引入。道路经过宁阳县(开发区)辛家庄、彩石村、官庄村、尹家寨等村管界利用既有部分村道,进行拓宽和路基础处理,从S333省道引入口至铺架基地道路长约1.7km。
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特签订本协议。
一、工程名称:
铺架基地道路引入工程
二、承包范围:
道路自S333引入至铺架基地约1.7公里范围内的所有项目:引入道口拓宽、道路填筑、汇车道填筑、树木补偿与砍伐、施工范围内下埋管、渠线的处理、耕地补偿、与道路管理部门的协调与补偿、涉及到三个村庄的协调与补偿等所涉及到的一切内容(所有协调和补偿均为三年内的项目)。
三、工程价款:
采用一次性总承包:43万元(大写:肆拾叁万元整)。
其中:修筑道路费(征地、协调、复垦等)贰拾八万;每年的道路维修、关系协调费:五万(共计三年壹拾伍万元整)。
四、付款方式:
修筑道路费:签订合同后,乙方开始征地、协调关系,大型机械进场付修筑道路费10万;主体施工完成付10万;工程完成后一个月付清90 %;后续2.8万(10 %)做为质保金一年后付清。
每年的的道路小型维修、关系协调费:每年六月份付一次。第三年费用在甲方撤场前3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共三次付清)。
每次付款时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正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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