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招生学校信自主招生信省、市属示范性普通高中(含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和市示范性普通高中,下同)、每区1所区属示范性普通高中(由区教育局选定)试行自主招生。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自主招生学校信自主招生信8篇,供大家参考。
自主招生学校信自主招生信篇1
省、市属示范性普通高中(含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和市示范性普通高中,下同)、每区1所区属示范性普通高中(由区教育局选定)试行自主招生。各普通高中学校申报自主招生计划不得超过本校招生计划的10%,具体计划由招生学校申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初核,市教育局审核后统筹下达。成立教育集团的示范性普通高中开展自主招生可适当向集团内初中学校倾斜。省、市属示范性普通高中面向全市招生,区属示范性普通高中面向本区招生。公办普通高中招收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不得超过学校自主招生计划的8%。
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在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范围内统筹安排,具体方案另行制定。
自主招生学校信自主招生信篇2
(一)公布学校自主招生方案
普通高中学校应成立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自身办学目标、定位和特色自行制定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要求的自主招生方案,方案须根据相关要求明确以下内容:
1、自主招生计划、范围。
2、报名、确定考核名单、综合能力考核、预录取、公示等流程具体安排。
3、招收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的具体要求,以及考生提交报名材料的具体要求。
4、考核名单审核、选拔录取的标准及办法。
5、学校宿位安排情况。
6、咨询及投诉处理机制,并指定专人负责。
自主招生学校将方案上传到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考服务平台(简称'中考服务平台“,下同),省、市属学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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