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财务处罚办法最新1、目的:为了加强对产品质量事故的管理,严格执行公司各类产品生产的有关规定和操作规程,努力提高产品质量和工序质量,促使全体员工进一步增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财务处罚办法最新4篇,供大家参考。
公司财务处罚办法最新篇1
1、目的:为了加强对产品质量事故的管理,严格执行公司各类产品生产的有关规定和操作规程,努力提高产品质量和工序质量,促使全体员工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质量意识,认真执行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保证产品质量和工作质量的不断提高,杜绝或减少质量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2、处罚细则: 公司各类产品生产过程首件和首批必须送验,凡未经首检的产品不准批量(>200件)生产。操作者必须取得检验员判定合格的首件之后才可以进行批产。如不按规定执行首检程序给予操作者罚款10元/人次,如果所加工生产的产品或其附件造成成批报废和返工,一切责任应由操作者承担。给与当事人罚款30~50元/人次。该操作者的直接上司负领导责任与当事人一起处罚。生产过程中如若首件或首批不合格,而检验员未能及时检出所造成的成批报废和返工产品,检验员应承担主要责任,如属于外观质量不合格则按检验员承担60%,操作者承担40%计算;如果如属于通过测量手段反复检查不合格则按检验员承担80%,操作者承担20%计算,给与当事人罚款20~100元/人次。如生产过程中操作者的首件或首批加工合格,因检验员错检/错判为不合格而造成的停产或操作者按错加工所造成的废品或返工,检验员应负全部责任。每发生一次错检/错判给与检验员罚款20元。正常情况下,检验员应该在操作者送检首件后15分钟内回复操作者是否可以生产或待判等信息,如发生因检验员工作失误造成的影响生产效率给与检验员罚款10元/次。首件或首批虽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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