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党纪处分决定关于给予尚树民同志党内警告处分的通报各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尚树民,男,1974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沙河街道办事处城管监察执法大队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给予党纪处分决定4篇,供大家参考。
关于给予党纪处分决定篇1
关于给予尚树民同志党内警告处分的通报
各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尚树民,男,1974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沙河街道办事处城管监察执法大队队长。
20**年2月15日15:30左右,尚树民在未向分管领导请假的情况下,独自驾驶行政执法车辆办理私事,违反了工作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属未请假脱岗及公车私用。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之有关规定,经区纪工委研究,决定给予尚树民党内警告处分,并由沙河办事处收缴其公车私用费用。
希望尚树民同志吸取教训,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扎扎实实做好本职工作,确保不再发生类似事情。各街道党工委、区直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承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整治'四风“问题,强力正风肃纪,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增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以及区党工委'十项规定“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加强执纪监督,始终保持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
中共滨州经济开发区纪工委
滨州经济开发区监察局
20**年3月18日
关于给予党纪处分决定篇2
中共昭山示范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关于对蔡咏梅等同志予以党纪处分的通报
昭山旅游经贸开发总公司,昭山乡、易家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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