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长江大学关于***(姓名)赴***国进行学术交流的请示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为开展**************研究,加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8篇,供大家参考。
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篇1
长江大学关于***(姓名)赴***国
进行学术交流的请示
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为开展**************研究,加强*****************的国际合作与交流,(根据专业情况写清出访理由),受***(邀请单位、邀请人姓名)的邀请,我校***(姓名、职称)拟前往*国(国别)**********(具体单位)进行*******(具体科研工作内容、学术交流会议名称)。访问交流时间拟定***年*月*至*月*日,为期*天。费用从***********(具体项目)中支出。该出访任务已按相关规定在我校校园网公示,公示时间5天,无异议。
妥否,请批示。
附件:
1.出访人员名单
2.访问交流行程安排 3.邀请函(中英文)4.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备案表 5.出国人员报名审批表
6.因公临时出国任务和预算审批意见表 7.因公临时出国(境)告知事项
长江大学 2016年12月1日
(联系人:方志琳,电话:0716-8060039,***; 传真:0716-8060039)
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篇2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因公临时出国(境)的管理,促进我校国际交流与合作的发展,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总则
1、宗旨:促进我校国际交流与合作,保证师生因公临时出国(境)工作正常运转,更好地为教学、科研、管理服务。
2、归口部门: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是广州大学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的归口部门。
3、适用范围(停留时间在三个月以内)
在职教职工短期出国(境)参加学术会议、访问、讲学、短期合作研究、竞赛、文艺演出,需要学校财务部门支付出访费用(包括个人课题或项目经费)的,必须办理因公临时出访审批手续并持因公护照出访;全日制在读学生(包括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短期出国(境)参加学术会议、访问、讲学、短期合作研究、竞赛、文艺演出,需要学校财务部门支付出访费用(包括课题或项目经费)的,必须办理校内因公临时出访审批手续并持因私护照出访。
二、审批原则和要求
1、因公临时出国(境)必须有明确的公务目的和实质内容。
2、出访人员的出访任务必须与自身的工作性质相符。
3、同一部门的主要领导原则上不得同团出访或同时分别率团出访同一国家或地区。
4、凡是专业人员完成的任务,原则上不派非专业人员出访。专题性的学术研讨会须提交论文或其他形式的研究成果,原则上同一论文或成果只派一人参加。
5、我校人员参加外单位组团出访,组团单位须先征求学校意见,由主管外事的校领导提出审批意见,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负责行文答复组团单位。
三、审核及报批程序
1、凡申请因公临时出国(境)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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