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基础案例分析判断下列组织或个人,是否具备法人资格,并说明理由。(1)某乡镇企业的销售科。(2)在兰州东部批发市场从事服装经营的某个体工商户。(3)经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经济法基础案例分析4篇,供大家参考。
经济法基础案例分析篇1
判断下列组织或个人,是否具备法人资格,并说明理由。
(1)某乡镇企业的销售科。
(2)在兰州东部批发市场从事服装经营的某个体工商户。
(3)经过上级有关部门批准,而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已营业的某贸易公司。
(4)甲和乙合伙开办的牛肉面餐馆(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
(5)某财经学院为召开校庆20周年大会,经学校授权的校庆筹备委员会。
(6)兰州某厂的车间。
(7)甲、乙、丙三人各投资10万元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已取得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
(8)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某化工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案例分析】
(1)不具备法人资格。因为不能独立的对外承担民事责任。
(2)不具备法人资格。因为法人必须是组织,而该个体户不是组织,是个体。
(3)不具备法人资格。因为没有依法成立。
(4)不具备法人资格。因为该合伙组织没有健全的组织机构。 (5)不具备法人资格。因为该委员会是一个临时组织,不能独立的对外承担民事责任。
(6)不具备法人资格。因为该车间不能独立的对外承担民事责任。
(7)具备法人资格。因为符合法人的条件。 (8)具备法人资格。因为符合法人的条件。
经济法基础案例分析篇2
1996年1月16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空调购销合同,双方约定:由乙公司向甲公司供应空调100台,价款为25万元,交货期为1996年1月25日,货款结算后即付3个月的商业承兑汇票。1月24日,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并承兑商业汇票一张,金额为25万元,到期日为1996年4月24日。2月10日,乙公司持该汇票向S银行申请贴现,S银行审核后同意贴现,向乙公司实付贴现金额23.6万元,乙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S银行。该商业汇票到期后,S银行持甲公司承兑的汇票提示付款,因该公司银行存款不足而遭退票。S银行遂直接向该公司交涉票款。甲公司以乙公司未履行合同为由不予付款。1996年11月2日,S银行又向其前手乙公司追索要款,亦未果。为此,S银行诉至法院,要求汇票的承兑人甲公司偿付票款25万元及利息;要求乙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甲公司辩称,论争的商业承兑汇票确系由其签发并经承兑,但乙公司未履行合同,有骗取票据之嫌,故拒绝支付票款。乙公司辩称,原合同约定的履行期太短,无法按期交货,可以延期交货,但汇票追索时效已过了6个月,S银行不能要求其承担连带责任。
请问:(1)甲公司是否应履行付款责任,为什么?
(2)乙公司应否承担连带责任,为什么?
答:(1)甲公司应当履行付款责任。因为在本案中,甲公司作为承兑人(其同时也是出票人)以乙公司未履行合同为由拒付票款,该抗辩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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