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国卫生工作计划为巩固病媒生物防制成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新的《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工作要求,结合集聚区实际,制订本计划。一、工作目标根据市委、市政府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爱国卫生工作计划3篇,供大家参考。
爱国卫生工作计划篇1
为巩固病媒生物防制成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新的《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工作要求,结合集聚区实际,制订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以迎接国家卫生城市首次复审工作为中心,定期组织开展除'四害“活动,使市区'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以内,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具体工作目标为:
(一)灭鼠工作目标要求
1、15平方米标准房间布放20*20厘米的滑石粉块两块,一夜后阳性粉块不超过3%;有鼠粪、鼠洞、鼠咬痕、鼠迹的房间不超过2%;重点单位防鼠设施不合格率不超过5%。
2、不同类型的"外环境累计20xx米,鼠迹不超过5处。
(二)灭蟑螂工作目标要求
1、室内有蟑螂成虫或若虫阳性房间不超过3%,平均每间房大蠊不超过5只,小蠊不超过10只。
2、有活蟑螂卵鞘房间不超过2%,平均每间房不超过4只。
3、有蟑螂粪便、蜕皮等蟑迹的房间不超过5%。
(三)灭蚊工作目标要求
1、居民区、单位内外环境各种存水容器和积水中,蚊幼虫及蛹阳性率不超过3%。
2、用500ml收集勺采集城区大中型水体中的蚊幼虫或蛹阳性率不超过3%,阳性勺内幼虫或蛹的平均数不超过5只。
3、特殊场所白天人诱蚊30分钟,平均每人次诱获成蚊数不超过1只。
(四)灭蝇工作目标要求
1、重点单位有蝇房间不超过1%,其它单位不超过3%,平均每阳性房间不超过3只;重点单位防蝇设施不合格房间不超过5%;加工、销售直接入口食品的场所不得有蝇。
2、蝇类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幼虫和蛹的检出率不超过3%。
二、工作任务
(一)落实病媒生物综合防制措施。全面落实环境整治、药物杀灭的综合防制措施,大力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消除病媒生物孳生地,按照'统一时间、统一药物、统一方法、统一标准“的原则,有针对性的开展病媒生物统一消杀,进一步强化消杀人员专业培训,有效巩固灭鼠、灭蚊、灭蝇、灭蟑螂达标成果工作。
(二)加强病媒生物防制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单位食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等重点单位和场所防鼠、防蝇设施建设,落实防鼠、防蝇措施。
(三)组织春、秋两季集中灭鼠活动。春季集中灭鼠时间为4月,秋季集中灭鼠时间为10月。
(四)5-6月、9-10月,组织灭蟑螂活动,做好孳生地治理外,发现有蟑螂侵害应及时杀灭,降低蟑螂密度,防止侵害面扩大。10月份之前,做好灭蚊灭蝇工作,对蚊蝇虫孳生地进行有效治理,抓好环境卫生,消除蚊蝇虫孳生条件,做好综合防治。
(五)开展病媒生物监测工作。病媒生物密度监测点按《20xx年衢州市区病媒生物监测方案》要求开展监测,各相关部门、单位要积极配合。
(六)加强重点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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